稱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處陵切,音爯 —— 知輕重也。《說文》:銓也。春分而禾生。夏至,晷景可度,禾有秒,秋分而秒定。律數,十二秒當一分,十分爲寸。其重,以十二粟爲一分,十二分爲銖。故諸程品皆从禾。《禮・月令》:蠶事既登,分繭稱絲效功,以共郊廟之服。
义又,揚也、謂也。《禮・表記》:君子稱人之善則爵之。《前漢・賈誼傳》:以能誦《詩》《書》、屬文稱於郡中。
义又,言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言在不稱徵。〈射義〉:好學不倦,好禮不變,旄期稱道不亂。
义又,舉也。《書・牧誓》:稱爾戈。【疏】戈短,人執以舉之,故言稱。
义又,名號謂之稱。《孟子題詞》:子者,男子之通稱。
义又,姓。《前漢・功臣表》:新山侯稱忠。
音又,《廣韻》:昌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昌孕切,音秤 —— 權衡正斤兩者。俗作秤。見前。
义又,度也、量也。《易・謙卦》:君子以稱物平施。
义又,適物之宜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巽稱而隱。《禮・禮器》:禮不同,不豐、不殺,蓋言稱也。
义又,愜意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稱,好也。【註】物稱人意亦爲好。
义又,相等也。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輿人》:爲車,輪崇、車廣、衡長,參如一,謂之參稱。【註】稱,猶等也。
义又,衣單複具曰稱。《禮・喪大記》:袍必有表,不襌;衣必有裳,謂之一稱。【註】袍,褻衣,必有以表之,乃成稱也。
义又,副也。《前漢・孔光傳》:無以報稱。
义又,舉也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當其有者,半賈而賣,亡者取倍稱之息㊟〔《漢書・食貨志》原文作:勤苦如此,尚復被水旱之災,急政暴賦,賦斂不時,朝令而暮當具。有者半賈而賣,亡者取倍稱之息,於是有賣田宅、鬻子孫以償責者矣〕。【註】稱,舉也 —— 今俗謂之舉錢。
注解
〔稱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禾部。
〔稱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hēng、chèn、chè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禾、爯。
〔稱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從禾,爯( chēng )聲。( chèng )。本义是稱量物體輕重的器具。這個意義後來寫作“秤”。又指稱量。
〔稱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ēng] ⑴ 量輕重⑵ 叫,叫做⑶ 名號⑷ 說⑸ 讚揚⑹ 舉㈡ [chèn] ⑴ 適合㈢ [chèng] ⑴ 同“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