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土短切頁碼第458頁,第30字續丁孫
疃
禽獸所踐處也。《詩》曰:「町疃鹿場。」从田童聲。
附注嚴章福校議議:「今《詩》作畽,隸變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二十六反切土卵反頁碼第1078頁,第3行,第2字述
禽獸所踐地處。《詩》曰:「町疃鹿場。」從田童聲。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十三下反切土短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2788頁,第3字許惟賢第1211頁,第8字
禽獸所踐處也。
段注踐者,也。獸足蹂地曰厹。其所蹂之處曰疃。本不專謂鹿。詩則言鹿而已。
詩曰:町疃鹿場。
段注《豳風・東山》文。《毛傳》曰:町疃,鹿迹也。謂鹿迹所在也。《楚辭・九思》。鹿蹊兮。與疃葢一字。疃亦作。《郡國志》。廣陵郡東陽。劉昭云:縣多麋。引《博物志》十百爲羣。掘食艸根。其處成泥。名曰麋。民人隨此種稻。不耕而穫。其收百倍。今《後漢書》譌爲畯。埤雅引此又譌暖。然因埤雅可以校正也。
从田。童聲。
段注土短切。十四部。此音之轉也。古音葢在九部。
疃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910頁,第10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1172頁,第8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87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611頁,第1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546頁,第8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2028頁,第3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3386頁,第3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6797頁,第1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2903頁,第1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363頁,第23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587頁,第5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4842頁,第1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13382頁【補遺】第18017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30頁,第1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1212頁【崇文】第4845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2005頁 |
17 | 古字詁林 | 第十冊,第387頁,第1字 |
18 | 古字釋要 | 第1264頁,第1字 |